据国外报道先天性听力损失的发病率为1~3∕1000,我国1987年和1996年的统计资料表明,听力障碍位于五项残疾之首(听力残疾、视力残疾、肢体残疾、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)。2002年全国爱耳日调查资料显示,我国有听力言语残疾人口约2000万,其中7岁以下儿童约80万。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,听力残疾2004万人,占残疾人总数的24.16%。按新生儿平均年出生2000万计算,我国每年将新增加听力障碍新生儿2万~4万名。
儿童听力筛查的年龄为0~6岁,即新生儿听力筛查后,进入0~6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,在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耳及听力保健,其中6、12、24、36月龄为听力筛查的重点年龄。
检查方法有:
(1)非条件反射听力检查法:适用于4个月以下的婴儿尚不易建立听觉条件反射时,有声响反应测试、童床动感图、新生儿听觉反应摇篮法。
(2)条件反射听力检查法:适用于1岁以上的儿童,包括条件定向反射听力测试、配景听力测试、游戏听力测试。
(3)主观听力检查法:适用于3~5岁以上的儿童。检查要根据受试儿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测试方法,年龄小的要配合一些游戏的方法进行测试。方法有:音叉试验、纯音听力测试、言语测试、阈上功能测试。
(4)客观听力检查法:适用各个年龄的儿童。客观听力检查要求受试儿处于比较安静的状态或睡眠下进行。如不能配合者可先给予镇静药物,待其入睡后进行检查。项目包括声导纳测试、电反应测听、耳声发射。对于儿童听力检查的各种结果进行分析时,要综合分析、全面评价,尽可能客观地做出可靠、准确的评估。